各学院:
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扬佛教慈悲为怀的精神,开展公益事业、对家庭困难的学生提供物质和精神帮助,呼和浩特市千手千眼观音院救助贫困大学生慈善会出资在我校设立“千手千眼观音院”助学金。旨在无偿捐资帮助部分家境困难、品学兼优的大学生完成其学业。现开始评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本年度新入学的全日制(四年)本科大学生;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维护民族团结,思想进步,品德优良,入学后在各方面表现优秀,受到老师和同学的认可。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任何违法违纪现象和其他劣迹行为;
4、家庭经济困难,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孤儿;单亲家庭且无固定收入;父母一方患有重病造成严重的家庭经济困难;父母双下岗,且无固定收入;父母均在偏远贫困的农村务农或牧区生产生活,无其他收入;因重大灾害、事故或疾病等因素致使家庭经济负担过重,造成无法保障学生在校期间的基本生活费用和学习的特困学生。
5、自强不息,奋发向上,刻苦学习,学年个人达标综合考评成绩良好以上(本条从大学第二学期执行);
二、申请材料
1、学生本人书面申请书一式两份;
2、学生本人居住地(乡镇或社区街道)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
3、《“千手千眼观音院助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
三、资助人数与金额
本年度呼和浩特市千手千眼观音院救助贫困大学生慈善会资助我校2015级全日制(四年)本科大学生共10名,资助金额为每生每年2000元、分两次、按学期发放,至毕业为止。
四、名额分配
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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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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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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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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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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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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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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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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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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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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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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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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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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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艺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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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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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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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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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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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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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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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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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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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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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评选要求
1、各学院务必于11月26日中午下班前将受助学生材料报学院。
2、各学院要严格审核学生所提供材料,报送后如材料不合格将取消其学院受助名额,另行分配。
特此通知
附:“千手千眼观音院助学金”申请表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5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