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晚7:00,我院在水利楼502召开获得国家奖、助学金学生教育大会,学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韩瑞平出席并主持了此次大会。我院所有获得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助学金的同学参加了此次大会。
会上,韩瑞平老师向同学们简单介绍了国家奖助学金的相关情况,并对申请国家奖、助学金学生的基本条件做了重点阐述。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8000元,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一、二、三等助学金的金额分别为4000、3000、2000。要求申请的同学必须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要求上一学年必修课无重修记录,德育与综合测评成绩均在班级前五分之一,三、四年级的学生要求外语过四级,体育成绩要求合格。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要求智育与综合测评成绩在班级前三分之一。大一新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到大二后申请者上一年补考不得超过两门。评定时德育成绩占百分之三十,智育成绩占百分之六十,体育成绩占百分之十。
韩瑞平老师特别强调,所有获得奖助学金的学生,必须严格要求自己,认真遵守校纪校规,若有晚归、夜不归宿、酗酒闹事、校外租房、旷课等严重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出现,将取消参与奖助学金的申请资格。韩老师讲到,学院的奖助学金同学生的日常表现相挂钩,他要求获得国家奖、助学金的学生承诺认真遵守我校的校规校纪,并尽快将承诺书交到学院。